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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企业创新能力评价

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、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。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,满分为100分,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(不含70分)为符合认定要求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:

序号

  

分值

1

知识产权

30

2

科技成果转化能力

30

3

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

20

4

企业成长性

20

    1. 知识产权(≤30分)

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《认定办法》和《工作指引》要求,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。

序号

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

分值

1

技术的先进程度

8

2

对主要产品(服务)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

8

3

知识产权数量

8

4

知识产权获得方式

6

5

(作为参考条件,最多加2分)

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检测方法、技术规范的情况

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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